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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信业联署传输光缆共建协议

(时间:2008-7-17 信息来源:人民邮电报 )
      四川通信业积极为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做好地震灾区通信恢复重建工作,积极推 进通信网络资源共享,7月11日,在省通信管理局的组织下,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分公司联合签订了

《四川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框架协议》,将携手共建地震灾区传输光缆。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各电信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灾后重建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成立了共建协调小组,并制定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指导意见》,明确了共建范围、方式、程序、保障措施,统筹规划近期、中期、远期光缆传输建设项目,落实了灾区十条长途传输光缆共建事宜。

  四川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传输光缆共建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共建小金-日隆-卧龙-映秀,汶川-米亚罗,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北川-茂县,丹巴-小金,金川-丹巴,绵阳-北川-平武,宝兴-小金,黑水-壤口-刷经寺,壤塘-阿坝等10条传输光缆。原则上最先启动该项目的公司为牵头方。

  协议要求工程建设管理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友好协商、保证质量的原则由牵头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实施。物资筹供和费用分摊:光缆和接头盒各公司自行按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由牵头方统一筹供,费用分摊。设计、施工、监理等费用按设计确定的分摊原则和比例经第三方审计后分摊。赔偿费协商确定后分摊。产权:共有部分按费用分摊比例划分。维护:公共部分由牵头方负责维护,费用分摊,光缆和架空吊线原则上各公司自行维护,公共部分迁、改等大修改造项目费用三方共同承担。协议特别约定,在紧急情况下,如遇个别公司在共建的通信传输光缆中断而其他公司光缆未中断时,在征得该公司同意后,可使用其光缆临时抢通或代通。(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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